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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參加篇:
Q1. 要怎麼申請參加節電3%獎百萬活動?
1. 線上申請:進入本局「淨零拚轉型 節電3%獎百萬」活動網站(網址:https://energysaving.gov.taipei/),選擇「立即參加」,登錄用電戶名、電號等相關欄位資料,點選確認送出,即登錄成功。另為使113年已參加本活動之民眾方便登錄,於登錄網站輸入用電戶名與聯絡電話,勾選同意沿用前一年度登錄資料,即完成本年度活動登錄報名。
2. 來電申請:可撥打本局服務專線(02)2720-8889分機 7232 洽詢,由本局同仁為您協助登錄。
Q2. 今(114)年度節電3%獎百萬活動期間為何?
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,歡迎踴躍儘早登錄參加,6月30日前登錄者,即有機會參加上、下半年兩次抽獎。
Q3. 請問要先節電3%才能上網登錄參加活動嗎?
1. 不是喔!!本活動參加對象以用電地址為臺北市轄內用戶,且用電種類為「表燈非營業用」之住宅用戶(不含住宅公共設施用戶)為限,只要您符合前揭條件即可到活動網站登錄報名參加。
2. 本局將協請台電公司提供用電量資訊,倘符合每半年用電度數較去年同期減少3%(含)以上,且當期電費往前推1年內,未辦理分戶、暫停用電、終止契約、廢止用電或用電種別變更住戶者,即符合抽獎資格條件,後續將可參加活動抽獎。
Q4. 登錄參加活動後,我還需要做什麼動作呢?
1. 節電從你我日常生活做起!!市民朋友完成活動登錄後,就可以開始節電囉,只要達成節電3%(含)以上目標,就可獲得抽獎資格。
2. 民眾可著手精進日常用電行為,透過重新檢視家中高耗能加電運作情況,透過待機電力電器(如微波爐、洗衣機、電腦及螢幕等)長時間不用時適時拔除插頭,定期清理冷氣濾網維持良好能源效率,選用省電LED燈泡以及具有1級節能標章之家電、冷氣設定26~28度並搭配電風扇等省電撇步,一起來打敗吃電怪獸吧!!
Q5. 上半年已經完成節電活動登錄,下半年還要再登錄一次嗎?
114年上半年已完成登錄的用戶,仍保有參加資格,可再參加下半年抽獎,無須再次登錄。
Q6. 不知道自家電號怎麼辦?要如何查詢?
民眾於登錄參加本活動時,請注意電號僅需鍵入阿拉伯數字共11碼,無須打中間的「-」欄,有關電號查詢有以下方法。
1. 可在紙本電費帳單正面左上區域找到電號。
2. 若已向台電公司申請電子帳單,請在EMAIL信件內查詢電號。
3. 倘手機已安裝有台灣電力APP,於首頁可查看電號。
4. 可撥打台電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1911洽詢。
Q7. 為什麼登錄網站說我的電號已經參加過了?
本活動限制每一電號僅能登錄1次,建議您可詢問同住親友是否已代為完成登錄,如仍有相關問題可來電(02)2720-8889分機 7232 洽詢。
Q8. 113年有參加節電3%獎百萬活動,還要再次登錄嗎?
1. 113年節電3%獎百萬活動已截止,無法直接帶入前期資料參加新年度節電抽獎活動,尚祈見諒。
2. 然而本局為使113年已參加本活動之民眾方便登錄,於登錄網頁新增功能,只要輸入前期登錄之用電戶名與聯絡電話(須完全一致),經系統檢核後,勾選同意沿用前一年度登錄資料,即完成本年度活動登錄報名。
貳、開獎篇:
Q1. 114年活動節電獎金有多少錢?
為了提高民眾踴躍參與度且鼓勵市民持續節電,本(114)年度獎項增加為新臺幣5,000元、1萬元、3萬元及10萬元等四種獎額,總共400個獎項名額,歡迎民眾招呼親朋好友相揪一起來登錄參加,既省電又可抽獎金,更為響應淨零減碳趨勢貢獻一己心力。
Q2. 抽獎結果何時公布?
預訂於114年7月、115年1月進行抽獎活動,得獎名單於抽獎日後5個工作日內,公告在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dep.gov.taipei/)及本活動網頁,並以公函告知領獎方式。
Q3. 明年度還會推出節電3%獎百萬活動嗎?
1. 未來年度是否賡續推出節電3%獎百萬活動,尚需視113-114年度活動市民朋友踴躍參與情形、節電成效等因子據以進一步評估。
2. 為鼓勵及深化市民採行節電減碳行動,已於活動網頁「立即參加」項下新增勾選項目「倘115-116年度尚有本活動,我同意主辦單位沿用個人資料登錄參加」,經申請人勾選同意後,本局將協助沿用已登錄個人資料再次參加。
參、其他篇:
Q1. 我要上傳同意書,家裡沒有掃描器,如何掃描PDF檔?
同意書填寫完成,可利用手機掃描APP將紙本同意書轉成PDF檔案上傳。另114年節電3%活動已開放可上傳同意書照片檔(格式為PNG、JPEG、JPG、HEIC),仍請市民朋友注意照片拍攝之清晰度,並避免因畫素太高衍生檔案過大課題。
Q2. 我沒有(不常用)電子信箱,該怎麼辦?
電子信箱爲選填欄位,若未填寫亦可完成登錄參加活動;惟仍提醒「聯絡地址」及「手機號碼」等均應確實正確填寫,俾利後續得獎名單之聯繫事宜。
Q3. 租屋族可以參加這個活動嗎?
可以的!!但因為電費單的戶名為房東,租客是實際使用者,囿於本活動後續中獎涉獎金核發課題,為避免衍生爭議,須取得房東(屋主)同意書簽署,並於領獎時提供租賃契約或實際居住證明。
Q4. 我家的電費單上用電戶名是前屋主,我也可參加這個活動嗎?
本活動辦法當申請人與「用電戶名」非同一人時,須另行填寫同意書上傳登錄,故建議您可向台電公司申請變更用電戶名,相關申辦流程可至台電公司網頁(https://www.taipower.com.tw/2289/2290/2291/2292/3342/normalPost)查詢。